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 黔江区公安局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28760905003991636 (户名:陈勇伟,归属行:江苏银行)、6210810730024508385 (户名: 王喜佳,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6217213602006690069 (户名::陆艳华,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6217921055581469 (户名::郭广平,归属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内资金可返还给相关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2日。在公告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返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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