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黔江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停停车场为商业停车场(室外),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入口(出口)处设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公示牌,公示内容:“小车每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出15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根据您的描述,停车时间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按照其公示收费标准收取3元。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我局023-79222650。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