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开展研学活动的问题舆情回复 市民朋友:
关于学校开展的研学活动问题现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研学活动的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江区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学活动是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开展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开阔视野,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同时,要求将参加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此学生参加研学活动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二、关于研学费用的问题。 学校在组织研学活动时,严格按照《黔江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办法》(黔江委教秘发〔2024〕1号)文件精神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由学生家长承担的具体费用学校按照实际成本确定,做到所有费用公开透明,家长知晓。对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监测户、低保户、特困户、孤儿),以及烈士子女费用予以减免或资助。 三、关于研学活动的组织。 学校在组织研学活动时,始终坚持自愿原则。必须尊重每一位家长和学生的选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研学活动。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反馈,不断优化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加强监督,确保活动的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学校畅通渠道,及时收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以更好地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不断提高研学活动的质效,助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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