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
通 知
黔江发改委发〔2024〕1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区停车资源,有效减轻群众出行成本,经五届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优化调整路内停车(即临时占道停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变更路内停车路段名称。统一将现有的“限时路段”调整为“重点管理区域”,将“一般路段”调整为“一般管理区域”。 (二)优化路内停车管理区域。将6个重点管理区域调整为一般管理区域(即收费标准由2元/半小时调整为1元/半小时),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的划分以区政府公布为准。 (三)设置单日收费时段封顶价格。将重点管理区域路段单日收费时段封顶价格设置为28元,一般管理区域路段单日收费时段封顶价格设置为20元。 (四)调整路内停车免费时间。对在路内停车15分钟免费调整为25分钟免费。 (五)调整路内停车收费时段。将路内停车收费时段由07:00-21:00调整为07:30-20:30。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事项自2024年11月10日起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路内停车经营管理者应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将收费主体、价格形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减免范围、市场监督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于2024年11月9日前及时将公共停车收费公示牌更换到位。 (二)黔江区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调整黔江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14〕73号)中有关路内停车收费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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