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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报料] 正阳小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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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1 13: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我是正阳小学集资楼门面的业主        ,我为我们和正阳小学门面的纠纷一事向您反映情况,并诚恳地请求您对此事进行深入了解,希望我们合法诉求能够得到实际解决。黔江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下发了2017—35文件,责成正阳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此事,正阳街道于2017年8月21日组织了区教委、正阳小学和各位业主开了沟通会,会议大致内容:要求我们支持教育事业,不**、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走司法程序,结果是什么,就是什么。随后,我们请了代理律师,向黔江区人民法院起诉,黔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9日作出判决。对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被告方(正阳小学)不服,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7日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在终审判决书下达之后,我们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法院反应,申请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又组织业主、正阳小学,还有区教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开了一次协调会。正阳小学说他们是区教委的下属单位,财政不[请文明用语],区教委说他们他们是财政统筹拨款单位,区财政局则说要由区教委打报告再由财政局向区政府相关领导申请。各位业主都是普通老百姓,都是挤出自己的血汗钱买的门面,希望能够增值增收,但是现在仅仅希望收回自己的血汗成本都很渺茫。作为守法公民,一直以来,我们都按各级单位的要求,依理依法向相关单位反映、协调、起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终审判决书都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正阳小学一方各单位把我们这些业主向踢皮球一样,一直不按照终审判决书的要求履行责任,对方是事业单位,不会对普通老百姓的基本合法诉求都要耍无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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