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对您家庭详细情况进行界定。若您认为自己符合救助条件,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渝悦救助通”申请相应救助,阿蓬江人民政府及将时受理办理您的申请,并开展调查核实,作出审批结果;若您认为周围有不符合条件仍在享受的低保家庭,也可向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反映,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 2024年9月1日起,我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是610元/人.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是750元/人.月,实行差额救助。按照《关于印发黔江区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3〕37号)、《关于转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黔江民政〔2023〕54号)文件规定,阿蓬江镇人民政府受理后将对你的家庭人口、财产、收入、支出、消费等情况进行综合认定,最终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网民对区民政工作开展监督和批评,如果对低保相关问题仍存在疑问,欢迎到黔江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咨询,也可拨打电话咨询(79222164)。我们会在接到您来访或来电的第一时间及时回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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