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出租车辱骂乘客”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取该车涉事时段GPS轨迹及车载视频监控核实,渝A1517T巡游出租车8月5日17时57分,在大十字购物广场搭载市民经南海城、谭家湾红绿灯前往阳光花园,途中出租车低速行驶时间超过5分钟,产生延时费用后车内计价器显示7.6元,不存在绕路的违规行为;对于市民反映的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责成所属企业(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分公司)对驾驶员作出停车学习一天的处理。
下一步,黔江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督促出租车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事运输服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特此回复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