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303公交车”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303路公交线路运行玫瑰湾至窑坪,途径盐业公司、西山建行、交通局、三峡银行、南海城、人民小学、太平岗、新华小学、联通大厦、中石油公司、雄鹰大道、下坝居民点、民族风情城、新田居民点、四季花城、磐石小区、武陵山商贸城、国维外国语学校、经贸学院、经贸学院后门、张家坝加油站、核桃树、沙沟、小干沟站点。根据《重庆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的明确规定,其中第四条第九项指出:“乘客应遵守不越站乘车及到终点站后不乘‘调头车’的原则。”当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终点站后,若希望继续行程,应主动补票,此行为系合规要求,并非乱收费现象,请市民放心。
在公交运输服务中,驾驶员应当为乘客提供运输服务,每位乘客都应按照其行程支付相应的费用,目前我区实施的是起点至终点的线路单线梯次收费,无论是始发起点到线路终点去程还是终点至始发站返程,乘客都应按照规定的票价支付费用。为了维护票价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公交公司将对票价执行不力的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每位乘客均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公交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投诉反映出驾驶员和乘客间沟通不足,且对票价政策宣传解释不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交通部门已督促公交公司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的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票价政策并严格遵守,做好乘客服务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每位驾驶员都清楚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包括到站提醒补票等。同时,要优化票务政策宣传,通过车厢内部、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的宣传,提高乘客的知晓率和遵守度,对于执行票价不力的不规范行为加强管理。
特此回复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