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出租车司机未将乘客送到指定地点”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市民投诉事项
市民于2024年7月28日向黔江网发帖反映:“7月28日下午18点过我从黔江正阳中心医院门诊坐出租车回老城,说了天龙岛,一上车也就付款了,结果到天龙岛对面就硬要我下车,下那么大的雨,我又还是8个多月的孕妇,我跟他说了不得行,他非常强硬要求我下车。请问,难道我没有付钱吗?上车的时候说了天龙岛,在大十字那里也是说了天龙岛,要过去到公交车站,结果到对面就要我下车了。请求处罚这个不付责任的司机,要是平时还好,今天下这么大的暴雨,简直了。车牌号是:渝A91T07”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查,市民所反映渝A91T07 巡游出租车2024年7月28日18时,从黔江正阳中心医院搭载乘客到天龙岛途中存在途中甩客的情况属实,该驾驶员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我单位已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对渝A91T07巡游出租驾驶员胡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黔江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督促出租车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事运输服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特此回复
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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