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车库未完善,未尽到告知义务。
因车库未完善,处于施工阶段,未交付给物业公司。物业明知有告知的责任和义务,却以未交付为借口,不告知业主车库正在施工,车辆通行有隐患的事实,造成业主车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业主曾把该事件的严重情况反馈给物业工作人员,却得到物业公司“无交付,管不了,没办法,只能向上级反应等”此类推诿的回复,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例如悬挂警示牌)。
事件2.电梯频繁出现故障,不及时维修。
(1)据我所知,曾经出现过两台电梯同时停用,三天未修好的情况。16栋属于高层,共计32楼,部分业主已经入住,其中不乏老人和小孩。电梯三天未修好,此过程中,业主多次将该情况反映给物业公司(部分业主留有录音、群内聊天记录为证),物业工作人员以维修车辆不能碾压小区车辆通行道为理由,多次遣返维修人员,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出行和生活。
(2)电梯多次因电梯井泡水等原因(具体情况不清楚)停运,业主也曾数次把情况告知物业工作人员,却得到他们“管不了,没得法”的回复。
现在两台电梯又停运了,不知道几天能修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包括了对房屋和配套设施、相关场地的维护,管理。电梯作为小区的重要配套设施,物业公司有责任保证其正常运行。如果频繁出现故障,说明物业公司可能没有尽到应有的维修,养护责任。
事件3.16栋负一楼垃圾成山,不出面协调解决。
物业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帮忙协调解决负一楼垃圾堆积事件,还大家一个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而不是一问三不知,管不了,没办法,也不知道怎么办??
最后,请问黔龙阳光物业公司的职责职能何在????请问是因为暂时未收取物业费,所以装傻充愣不履职吗???请问你们是不会思考的机器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