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 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三轮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接到举报后,公巡二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相关路段调查核实。 当天16时22分许,交巡警在册山检查站发现嫌疑车辆并将其安全拦截,随后对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某并未取得相关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王某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黔江公安依法处以王某某合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民警微言警语:驾车一定要合法取得相应的车辆驾驶证,安全上路行驶,拒绝酒后驾车!
来源:平安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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