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养老保险费扣款提醒
尊敬的养老保险费缴费人: 您好!我们将在4月2日开展4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款;4月24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款。如果您选择银行批量扣款方式缴费,请务必于相应最早扣款日期前,在您签订扣款协议的银行账户中存足费款。如果灵活就业人员1-3月属期费款尚未缴纳,也可以将应缴费款存入指定银行中,此次将一并扣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年只缴一次,如果前期已经缴费成功,则无需再次缴纳。
温馨提示1.在银行批量扣款期间,为避免重复缴费,您可能无法通过其他渠道办理养老保险费缴费。待批量扣款结束后,您依然可通过其他缴费渠道完成缴费,敬请周知。 2.因人数众多,银行发送扣款短信时可能在凌晨,如对您有所打扰,敬请谅解。 3.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4.无论您选择何种缴费渠道,建议您对自身参保缴费状态多加关注,避免权益受损。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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