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感谢您对黔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用电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安排责任科室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督促物业企业邀请电力公司现场查看并作了施工预算,公寓与商业的总电表分离需投入资金2万余元,资金来源拟从谊隆时代小区公共收益(主要是外来临停车辆收费)支出,物业企业将程序征求业主同意后实施,并责令物业企业每月公示电费收支情况。
如您对以上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区住房城乡建委进一步咨询,电话023-79237918。感谢您的留言,请您以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多给我们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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