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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 政府机关失误导致老百姓损失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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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9 20: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事情发生在黔江区正阳街道群力四组66号(小地名:盐客堡)
        2009年的时候因为黔江开发需要征我家的地,然后黔江人民政府有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每家每人有26000元的安置费,以及年满16周岁个人可以享受政府承担一半个人承担一半购买养老保险,我母亲原有26000的安置房,政府直接代扣了养老保险金额20500元,是属于15年的养老保险金额。 IMG_20240309_195254.jpg
        今年我妈妈到年龄拿养老保险了,去正阳社保局查,发现只交了10年的金额(11532元),还有5年的养老保险金(8968元)没有交。 IMG_20240309_195217.jpg 因为我母亲文化程度不高,认为自己交了15年的钱肯定就加了15年的养老保险金,而当时我也才8岁,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然后我们立刻联系了正阳街道居委,那边让我们联系征地中心,征地中心办理这件事的工作人员他说只能退我们自己的未交5年的钱(8968元)给我们,如果我们不满意可以起诉,但是我们咨询了不少律师,说我们胜了也不一定能等到执行。
        现在我们需要重新交5年的养老保险金,大概5万元,以及这五年不能拿的养老保险也大概有5万元,合计损失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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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质疑政府机关失误导致老百姓损失”问题,已由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一是我局在办理您户征地养老保险时预代扣了15年的养老金额(20500.00元),经我局送社保审核时,由于您在方案批准时间未年满40周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间为200911日),所以您参保时间只能为10年,且社保局已向您发放储蓄卡;二是对未缴纳进社保账户的代扣款(8968元),按程序退回请您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咨询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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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9 2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这个是当年《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部分截图,可以证明政府购买养老保险
IMG_20240309_20475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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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20240309_20481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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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9 2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本人联系电话:18315*****6
希望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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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1 13: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应该不光你一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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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1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15年你们都没有联系退钱,现在是按照流程退,你们怎么想的,当初为啥子不说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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