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现就您在黔江网民生爆料模块内,反映李*芳(身份证号:5123***********120)医保费用扣费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2024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37号)的相关规定,“2024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8200元(4850元/月),一档缴费标准为2910元/年·人,二档缴费标准为6402元/年·人;2024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26元/年·人,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全额缴纳126元,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缴纳63元、医保基金划拨63元”。参保人李会芳为灵活就业按年缴费的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缴费费用为2910元,长护险缴费标准为63元,参保人2023年12月在税务局变更缴费档次,从二档变更为一档,1月20日成功扣费的2910元为2024年的职工医保费用,长护险费用在医保系统收到档次变更消息后委托银行批扣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共57.75(5.25*11=5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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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