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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江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江府办发〔2010〕32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对2023年10-12月(四季度)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对象予以补贴,本次补贴金额为58710元,享受对象100户次、383人次。为了提高透明度,将拟兑付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及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79239727。 黔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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