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查处一起无证且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交巡警支队公巡四大队组织警力在国道319线濯水镇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9时24分许,民警检查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其驾驶人曾某神色慌张且身上散发着一股酒气。按照逢疑必查的原则,民警对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曾某的驾驶信息和车辆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曾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未取得对应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的处罚。现场,民警对曾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面对面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曾某表示今后一定守法驾驶、安全出行。
交巡警提醒: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来源:平安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