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你咨询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累计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9〕29号)“一档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用于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二档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用于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要建立个人账户”的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会每月清零,余额累积。经核实你属于二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月正常划拨、正常使用,不存在余额清零情况。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3-79226529。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