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8日18时52分,黔江法院值班室政务值班电话突然响起,“我发现被执行人易某下落了......”。原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王某向黔江法院提供执行线索,被执行人易某已从外省返回黔江,且正住在黔江区濯水镇某大酒店内。黔江法院执行局蔡小平副局长获悉此事后,立即核实案情,得知被执行人易某长期居住在外地,且故意逃避法院的执行,意识到情况紧急,随即指派杨非、谢敏、万雪沨三名执行干警连夜从黔江法院驱车前往数十公里外的濯水镇对易某实施拘传。三名执行干警迅速回到工作岗位,换上装备后便驱车前往濯水镇。
▲ 前往濯水镇拘传被执行人易某
20时26分,三名执行干警赶到濯水镇某大酒店楼下,经向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核实易某的入住登记信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在登记易某居住的房间外实施布控,进入房间后发现房间内确有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见到执行干警后神色慌张,意图逃避,执行干警向其出示工作证并核实身份后,确认该男子为被执行人易某。执行干警随即对易某进行传唤,但易某却找借口不予配合,导致氛围变得紧张,引来附近住客聚集到房间外围观。法官助理杨非反复向易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到场的法律后果,同时法警万雪沨、谢敏对围观群众进行疏散,维持执行现场秩序。最终,三名执行干警将易某带离酒店,返回黔江法院。
▲ 向被执行人易某(右一)释明拒不到场的法律后果
21时14分,执行干警将易某带至黔江法院,反复向其释明其应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易某仍心存侥幸,试图逞口舌之争逃避执行。执行干警经多次沟通无效后,责令易某对其财产进行申报,并向易某出具搜查令对其进行搜查,经搜查发现易某在明知自己名下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仍借用他人微信账户进行消费,且其微信账户内尚有余额数千元。同时,执行干警在调查中还发现易某对其财产未作如实申报。执行干警对易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责令易某将其微信账户内的余额支付给王某。
▲ 对被执行人易某(左一)释法明理
23时34分,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沟通,易某仍不积极向王某履行还款义务,试图与执行干警打消耗战。执行干警鉴于易某逃避执行且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行为,经向法院领导汇报并获得批准后,决定对易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当场向其宣读并送达了拘留决定书。
▲ 向被执行人易某(右三)宣读拘留决定书
▲ 将被执行人易某(左二)送至拘留所
10月9日凌晨1时32分,执行干警完成对易某的例行体检程序,并将其移送至黔江区拘留所完成交接手续。印有鲜红法徽的黑色马甲是执行干警的标志性行装,这也提醒着每一位执行干警对职责的担当和对执行战线的坚守,正是这些穿行在执行现场的黑色马甲构筑起了黔江法院执行战线的坚固长城。在此,也特别提醒所有的被执行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逃避执行,以诚立身,以信立业,方能行稳致远。
黔江法院 通讯员:蔡小平 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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