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感谢你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现将你反映的出租车服务质量差一事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实:你所投诉的出租车实际车号为渝H1T006,该车驾驶员龚某于2023年8月28日8时30分在黔江区城西街道经营服务过程中存在未执行国家和本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服务规范、标准的行为。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责令驾驶员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及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信用评价记5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提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黔江区交通局
202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