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础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困难学生资助机制的通知》(渝教发〔2019〕4号)规定:“统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在校上学期间免费提供一顿午餐。”“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膳食补助资金由区县直接拨付学校,由学校拨付学校食堂,学校和学校食堂不得再额外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收取午餐费,结余资金要按规定结转下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向学生个人发放膳食补助资金,严禁!‘先后退’伙食费。”新华小学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免费在食堂为相关学生提供午餐,保障学生营养。感谢您对新华小学工作的监督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