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 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及时查处了一起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晚,交巡警支队公巡一大队在解放路武陵水岸路段设卡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午夜十二时许,民警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余某某有酒驾嫌疑,随即让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余某某交代,当晚夜宵时喝了一瓶啤酒,自认为量不多、度数也不高,饭后便自己驾车回家,途中被交巡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余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驾驶证记12分。
关于饮酒驾驶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酒量大的人即使酒后神志清醒,血液里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且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降低,易发生事故。
误区三:停车场内酒驾没事?
广场、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也属于“道路”,在停车场内酒驾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误区五:药酒、甜酒不是酒?
不管是什么酒,只要饮用后驾车,体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同样属于酒驾行为。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付出的成本代价也极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报侥幸心理,做安全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