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重庆市 黔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全区新任领导干部以及司法局、人社局、林业局、市邮管二分局等部门共计20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周鸿副院长,市人大代表杨芙蓉,区政协委员黄长军、吴春丽、梁淑琼、黄凉受邀参加活动。
庭审现场,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通过法庭对被告人刘某某犯罪事实的梳理,了解到他一步步突破“底线”迈入“深渊”的过程。庭审现场气氛严肃、流程规范、秩序井然,刘某某因职务犯罪身陷囹圄的“现身说法”直击人心,展现了违法犯罪对社会、对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发人深省,令人警醒。
经审理查明:2013年初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利用担任乡镇宣传委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总部经济招商税收留存工作中谋取利益,先后5次收受他人好处费3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鉴于其具有坦白、部分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依法以受贿罪对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在案冻结的赃款7.75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剩余赃款24.2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刘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更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真正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市人大代表杨芙蓉:整个审判过程体现了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务必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常怀律己之心、筑牢廉洁防线,做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领导干部。 区政协委员黄长军:参加庭审现场让人感悟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重拳惩治职务犯罪的决心和党纪国法的森严,汲取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在今后工作中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区政协委员黄凉:这种零距离警示教育直观深刻,庭上被告人的反省忏悔,让人深受震撼和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严守“底线”,不踩“红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梳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遵章守纪、依法办事。 区政协委员梁淑琼:被告人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改变,逐渐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一步步走向违法违纪之路,让人深思。作为国家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交际圈,心存戒惧、严守底线,在干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来源:黔江法院 通讯员: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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