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鹅石板后院停车停车场收费不合理的有关问题,已由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就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停车场入口位置贴有重庆市黔江区物价检查所核发的收费公示牌:“小车停放15分钟内不收费,首小时4元。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26元”。
二、处理结果
黔江城区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执行的收费标准是按照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14〕73号)文件要求执行,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和标准:1.范围: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不含商住混合停车场)和专业经营的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行确定。”您停车17分钟,应收4元,实收4元,停车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超标准收费,乱收费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区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