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5月10日,我委组织党群办、基教科、法治科、财务科工作人员到黔江区民族中学开展实地走访,共调查了12个样本量,其中学生8名、家长2名、班主任1名、分管副校长1名。通过了解,重庆市黔江民族中学多数为农村留守学生,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疏于家庭教育管理。在部分家长的要求下,民族中学组织召开家长会收集了解情况,然后根据家长要求,按照自愿原则对学生提供了周末托管服务,同时收取了600元/期的托管费用,服务内容主要是学生管理及学习辅导。2023年春季学期,共有1254名学生参加周末托管服务,其中1241名学生缴纳托管费用,13名学生减免费用,共计收费74.46万元。 二、处理情况 民族中学开展周末托管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17〕3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0号)等文件规定。根据5月12日市教委组织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精神,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对该校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民族中学立即停止周末托管服务收费行为,并对已经收取的74.46万元费用,在2023年5月20日前清退结束。 2.责令民族中学党委向区教育工委进行深刻书面检讨,由区教育工委对民族中学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进行约谈。 3.取消民族中学及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2023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黔江区2022年区管学校年终考评细则严格扣分。 4.对民族中学周末托管收费行为在全区通报批评,并要求全区各学校深刻汲取教训,对标对表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本着“纪律要严、结果要真、整改要实”的原则,区教委周密安排,将迅速开展为期一个月(5月15日—6月15日)的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组织全区中小学对照国、市、区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组建督查组全程督查指导,对自查态度不端正、自查结果不真实、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学校严肃追责问责。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和治理成效将于6月底按程序报告市教委和区政府。 (二)强化措施,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不正之风。区教委将以“清廉学校”建设为契机,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收费行专项督查,坚持教育乱收费“零容忍”态度,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手段,将教育乱收费行为与学校建设项目挂勾、与学校绩效考核挂勾,全面构建不能收、不敢收、不想收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学习,切实增强规范办学的思想自觉。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再次深入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17〕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0号)等精神,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强化教师正面激励,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初心使命,提高育人本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家校社共育,推动在教师和学生减负工作中同向同行、形成合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四)协同发力,夯实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自全面取消高中学校“择校费”后,我区高中学校经费紧张、运行困难,差异化薪酬未及时落实,高中教师待遇保障不足。建议区政府组织教委、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对保障各学段学校高效运行、教师待遇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力度,研究制定教师激励措施,真正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