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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当天,交巡警支队公巡一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对路面车辆进行安全检查。19时许,民警在省道203线开展定点检查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停下,行迹十分可疑。民警上前示意其接受检查,靠近后闻到一阵酒气,随即让该车驾驶人杨某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支队依法对杨某某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驾驶证记12分。
民警微言警语: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黔江公安将持续推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勤务模式,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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