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区法院执行局晚间出警拘传被执行人,为申请执行人有效执行到位案款。 被执行人李某涉及两个执行案件,其中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晚间可能在城区某处活动。黔江法院执行局当即安排警力,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搜查,同时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另案申请执行人,征询其意见。 首次执行过程中,两案均未控制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本次拘传后,被执行人仍表示没有能力履行,执行法官向其释明,因其躲避执行、怠于履行,可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筹集部分案款当场兑现,两案余下案款双方均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翌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送来锦旗。申请执行人表示,本案案款已拖欠多年,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仍没有执行到案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自己多方打听被执行人下落无果,本来已经不抱太大希望,没想到在不经意间接到法院电话,当晚足不出户,就得偿将近一半的案款。
执行法官提醒,案件申请执行后,能否及时执行到位受多方因素制约。法院穷尽调查措施,没有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将会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结案后,案件信息将会推送至全国执行终本案件库,执行系统将定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自动调查,发现财产线索将会及时向承办人员反馈。另外,执行法院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也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银行账户冻结、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身份证监控等持续的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不会沉睡不醒,被执行人难以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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