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 感谢您对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反映的“滑坡搬迁不予补助,新建房屋不办证”问题,说明和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反映的“滑坡搬迁不予补助”问题 经与白石镇人民政府核实,您所反映的白石镇中河6组烂池子滑坡处旧房,属于2020年3月24日应急处置点“烂池子滑坡”处旧房。按照应急避险搬迁相关程序,受灾点旧房应由房产证对应权利人,自行向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交避险搬迁申请书、承诺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受灾点旧房房产证、拆除前照片复印件,搬迁新址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复印件,搬迁新址房屋照片等相关申报资料,并经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核。目前,我局暂未收到您的相关避险搬迁申报资料,您可以依程序向白石镇人民政府提交避险搬迁相关申报资料,待旧房拆除、申报资料通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查后,即可享受避险搬迁补助,其中享受避险搬迁补助与享受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不冲突。 二、针对您反映的“新建房屋不办证”的问题 经与白石镇人民政府核实,原住址属于地质滑坡危险地段,您于2022年另选址搬迁并承诺拆除旧房。目前,我局暂未收到您户提交的不动产权办证申请资料,您可以依程序向白石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手续后,向黔江区黄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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