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和乳腺癌 是威胁女性生命健康的两大杀手 2023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两癌”救助项目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可申请救助 有望获得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14日。因申报时间有限,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尽快与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联系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在申报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
申报程序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并向所在村社区妇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社妇联收集好申报资料后报乡镇街道妇联,经乡镇街道妇联核实汇总后报区妇联,区妇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后报市妇联,由市妇联进行复审并上报。
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件。 (二)“两癌”救助申报表。 (三)病情诊断证明(含病理图文报告、疾病诊断书、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近期治疗发票等;2022年12月31日以前确诊的患者,必须到有诊断资质的医院开具现目前病情病种仍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病历等佐证资料)。 (四)属于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的佐证资料。
注意事项
已申报但未获得救助,目前仍然符合申报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可再次申报。已获得“两癌”救助项目救助资金的患者,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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