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感谢您对黔江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黔江网》上反映建卡贫困户2022年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没能享受资助参保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黔江医保发〔2021〕65号)文件规定“未纳入上述7类低收入人口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分别按照100元、5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2024年起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稳定脱贫人口的资助参保资金,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财政局统筹相关资金予以解决。”经查,您2022年属于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区乡村振兴部门的资助参保政策,经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您参保资助部分将于近期兑现到您的账户。 如果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欢迎到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中心二号楼B区4号厅参保管理科现场或拨打023-79245869电话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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