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中午11点24分, 黔江法院四名执行干警在前往城西街道扣押涉案车辆途经黔江区创友骨科医院时偶遇一起突发交通事故。事故当时,一辆大型牵引车从右侧道路驶入因道路维修而需改道左侧道路时,因雨后道路湿滑且车辆刹车故障无法及时刹车,与我院警车前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我院干警立即将警车停靠在安全地带,打开警灯提示过往车辆。并第一时间确认事故双方无人员伤亡,得知被撞车辆已报警处理,但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需要一定时间。事故地处交通拥挤路段,且右侧车道道路施工已封闭,事故发生后双向仅剩余一条车道可供同行,对向来车均较多。考虑天气及道路原因,再次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执行干警立即组织随车法警作为临时“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提示并有序组织放行,保障了事故路段交通的有序、安全。交警同志到达后,我院干警将现场情况简单陈述并将现场交通秩序的维护移交交警部门。在事故双方司机的感谢声中,我院执行干警再度出发前往执行现场。
执行遇上交通事故,我院干警化身临时“交警”,保障道路安全畅通,避免出现更多的事故。这是我院干警勇作为、敢作为的一个缩影,依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毕生所求。法院提醒:雨雪天气,道路湿滑,用车前要检查车况,行车需规范,遇事故需慢行并遵从交警部门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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