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反映“由于2022年严重干旱导至山上树木严重死亡,特别是那些死杉树,老百姓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难在山上太可惜了,砍了又违法”的情况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林木采伐有关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有关要求,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根据林业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林木的,仍然需要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由于2022年持续高温干旱天气造成部分树木受损甚至死亡,农户需要采伐处置的,可及时申请办理采伐证后,加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依法处置利用。 我区对采伐集体林木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超过15立方米的,由黔江区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行政审批大厅林业窗口具体办理)。 二、受灾林木的处置 由于我区属于松材线虫病疫区,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危害,对受灾松树(俗称“枞树”)的处置必需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疫木管理要求处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私藏、利用、处置松材线虫疫木(疫木是指松材线虫病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或者疫区外染疫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除治性采伐的疫木应当在山场就地进行粉碎(削片)或烧毁处理,做到严格监管、及时处置。 除松树之外的其他死亡树木,林木所有权人依法申请采伐后,可自行处置,自用或销售均可。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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