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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凌晨,交巡警支队公巡一大队在开展夜间路面巡逻时,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驾驶人吉某某交代,夜宵期间他喝了一瓶啤酒,心想应该没啥事,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40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黔江公安交巡警依法给予吉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驾驶证记12分。交巡警温馨提醒:驾驶人应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是对他人安全负责,也是对自身安全负责,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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