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黔江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被举报人为重庆樊春元堂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黔江南海城诊所,在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88号C栋总层15房号1-16从事诊所服务等经营活动。2022年12月29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被举报人诊所内有“川贝清肺糖浆(规格:100毫升/瓶)”、“肺宁颗粒(规格:4袋/小盒×2小盒/中盒)”、“橘红颗粒(规格:10袋/盒)”、“清淋颗粒(规格:8袋/盒)”、“头孢克圬片(规格:50mg×16片/盒)”、“盐酸氨溴索分散片(规格:30毫克×16片/盒)”6类药品销售,但被举报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全部进货票据。
二、处置情况
由于被举报人尚未提供完整进货票据,其是否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我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如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如您有涉及该诊所的相关线索,请及时联系我局。联系电话:85083759或12315。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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