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 释法】 1 【基本案情】 (供稿人:黄兴)2022年11月2日16时15分, 黔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正阳规划展览馆后加油站附近某某足浴按摩店无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足浴经营活动。接到举报后,支队立即派公共卫生执法大队两名卫生监督员赶赴现场,经调查核实:(一)该场所未取得(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足浴、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二)该场所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成某某、邢某、雷某某、赵某某等4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执法人员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拍照,并制作现场笔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2022年11月3日支队立案,11月7日对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进一步调查询问,11月3日案件调查终结,11月16日经法制先行审核,11月18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1月21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11月22日送达。 2022年11月22日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罚决定,2022年11月23日本案结案。 2 【案件处理】 本案经过调查,违法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违法事实:一、黔江区某某按摩店(美容足浴)未取得(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足浴、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与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二、黔江区某某按摩店(美容足浴)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成某某、邢某、雷某某、赵某某等4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综上,多种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 【案例评析】 刚柔并济,处罚合法合情合理。当事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被社会举报,且有4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依据《条例》《细则》相关规定必须予以行政处罚。但考虑到当事人积极认真整改,在查处后立即提交了申请书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同时安排从业人员办理了有效健康合格证,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处罚情形,经审批最终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秉公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良法善治打造法治中国。 4 【法律适用】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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