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23时起,将黔江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域,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3个) 1.民房(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329号、337号、339号)及附属门面; 2.综合办公楼(黔江区城西街道新华大道西段269-273号)及附属门面; 3.民房(黔江区白土乡白土村5组43号)。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重庆市黔江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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