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办发〔2022〕7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激发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开放、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性,助力企业形象塑造、营销推广、品牌提升,区政府决定开展2021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重庆市黔江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服务、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文化业、体育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人力资源服务、金融业等15个行业。
二、评选标准
评选总分值100分,按照稳增长、稳税收和保就业3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附件1)。
三、名额分配
总计评选50家,各行业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由区级责任部门组织本行业市场主体申报,区级责任部门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审评分,于11月11日前提出初审建议并填写《黔江区2021年度优秀市场主体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对各责任部门提交的建议名单开展复审,于11月25日前形成推荐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五、结果运用
以区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扬,授予“黔江区2021年度市场主体50强”称号,并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报道。
六、其他事项
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2021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表扬评选:
(一)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二)被有关行政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三)被有关行政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四)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附件:1.评选标准
2.各行业评选名额分配
3.2021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强推荐表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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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营业收入(产值)、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利润、税收合计查看绝对量和增长情况,绝对量、增量按7:3分配权重,资产规模、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查看绝对量情况,分项分组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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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行业评选名额分配
注: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第一个为牵头部门
附件3
2021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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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评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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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营业收入(产值)、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利润、税收合计查看绝对量和增长情况,绝对量、增量按7:3分配权重,资产规模、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查看绝对量情况,分项分组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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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 | |
资产规模 | | |
稳税收 | | | |
保就业 | | | |
合计 | | |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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