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近期疫情发展态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一是自觉执行防控措施。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入黔后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近7日内高风险区来黔返黔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近7日内中风险区来黔返黔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对近7日内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来黔返黔人员,抵黔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黔返黔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两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市外其他地区来黔返黔人员全部实施“入黔即检”,在机场、火车站、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特定地区按当时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二是强化个人防控责任。请及时告知在新疆、西藏及内蒙古呼和浩特等重点地区的亲友,疫情期间非必要不返黔。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进出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查验“两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重点群体自觉接受核酸抽测。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是主动配合社区排查。市民朋友如接到社区(村)排查电话(96007),请积极配合。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社区(村)排查、核酸检测和履行居家健康监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持续支持与配合!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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