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 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 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 共有3个大类13个项目, 29名传承人进入拟推荐名单, 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20天。
关于新增区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按照《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黔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对申报项目和传承人进行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共有13个项目、29名传承人进入推荐名单。现将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起到2022年9月20日止)。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实名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生态保护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东路西段520号(民族文化宫1011室) 邮政编码:409000 联 系 人:华启元、马春 联系电话:79858402;18183191128;18996991553。
附件:黔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附件 黔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 说明:黔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项。其中Ⅱ-传统音乐1项;Ⅷ-传统技艺10项;Ⅸ-传统医药2项。 序号 | | | | | | | | | | 2 | | | | | 3 | | | | | | | | | 与第六批“飞仙梁子酒酿制技艺”“黎水老灶酒”、第七批“传统中药曲酒酿制技艺”扩展合并 |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黔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 说明:黔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计29人。其中,Ⅱ-传统音乐1个;Ⅲ-传统舞蹈1个;Ⅷ-传统技艺20个;Ⅸ-传统医药4个;Ⅹ-民俗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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