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 〔2021〕2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渝府办发 〔2022〕21号)有关规定,切实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7天,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393772254@qq.com,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319室(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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