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天生湖·万丽城小区停车场”相关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天生湖·万丽城小区未建商业体和露天停车场问题,属于项目规划内容,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物业规划管理,建议您可以咨询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关于空地出租问题,涉及产权为谁所有,建议您咨询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如您对以上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区住房城乡建委住保中心物业管理科进一步咨询,电话023-79237918。感谢您的留言,请您以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多给我们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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