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反映的南家居委复垦补偿款未到位等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旧房复垦补偿款什么时候到位问题 南家居委于2019年10月组织申请复垦,包装在《黔江区城南街道南家居委等(3)个居委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混装建卡贫困户)》项目中;该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前期测绘审查意见书,2020年8月备案入库,2021年6月竣工,2021年11月经市级验收合格;现该项目已由城南街道办事处核对完毕涉及农户地票直拨资料,目前正在由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网上公示(网址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https://www.ccle.cn/index),地票价款待公示结束复垦权利人无异议后由土交所进行直拨。 二、关于买养老保险能不能兑现问题 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9月23日函告(黔江人社函〔2021〕58号)我局,根据(渝府办发〔2021〕96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起,我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再适用渝府办发〔2008〕26号文件。9月23日,接市人力社保局通知,要求各区县严格执行渝府办发〔2021〕96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9月15日起,停止办理退出宅基地养老保险。因此,请你予以理解。 三、关于量取面积是否存在打折的问题 复垦片块测绘由我局农村土地整治中心组织申请人、相邻权利人、社区干部、测绘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六方到场,经现场确认面积无误后各方在六方指界表上签字、盖章,测绘面积由街道在社区及街道公共区域进行公示,所有测绘均是根据现场情况据实测绘,不存在复垦面积打折的情况。 四、关于有夫妻双方姓名及面积一样的问题 因存在复垦时,对应房屋产权证为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的情况,申请人要求对该复垦地块测绘总面积进行平分,共同对该房屋申请复垦;因此夫妻双方姓名会同时存在复垦名册中,且面积一样,夫妻双方总面积为该地块测绘总面积。 五、关于所签合同没有准确日期,复垦总面积再扣减60平方米的问题 根据街道反馈,复垦申请人数众多,复垦合同(实为复垦协议)发放各社区,申请人在所属社区签订合同,合同时间以申请人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未写明时间的以社区报送资料时间为准,我局将督促街道进行完善。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在地票交易时扣除60平方米用于预留建新用地指标的内容。但按照政策要求,只有建卡贫困户申请复垦的可以预留拆旧建新抵扣指标,其余复垦对象户复垦面积则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不能预留,故该项目所有复垦对象除建卡贫困户外均未预留建新用地指标。 鉴于您户无具体联系方式,如果还有相关问题咨询,请您与我局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或城南街道办事处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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