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高标准推进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黔江法院将持续向社会发布涉老诈骗典型案例。
01 被骗情形
1.以“免费旅游”的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 2.以“储值投资”的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 3.以“消费返利”的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 02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被告人梅某1准备开设一家艾灸店,先后邀约被告人陈某、梅某2到店帮忙,并以高额返利、免费旅游等方式吸引老年人交钱办理公司会员。 开业前期,被告人梅某1印制了开业领奖宣传单,并与被告人陈某、梅某2等人一起以邀请腰鼓队宣传、免费发放鸡蛋和面条、免费做艾灸按摩等噱头,吸引不特定中老年人进店。梅某1等人先后宣传并兑现了交30元送礼品、交50元返70元现金等活动,并虚构其总公司在北京,叫易通华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公司)。 2019年5月20日,被告人梅某1邀请唐某(另案处理)冒充易通公司人“唐总”到店剪彩宣传,以此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并宣称交1350元、6750元、13500元、27000元即可分别成为银卡、金卡、白金卡、钻石卡会员,银卡会员并可得到2150积分,1积分相当于1元钱,公司会以返广告费的形式,除节假日外每天返现3至9元给会员,直至2150元积分全返为止,梅某1还虚构公司有网络商城,会员也可用积分在该商城购买电器,成为会员可参加免费旅游和免费领取奖品等。为吸引更多的客户办理会员,6月中旬,梅某1还推出推荐一人即可得1350元推荐费,除节假日外每天返现2元,直到返完为止,会员可以推荐非会员,也可以推荐本人,如购买2份银卡,就有一份推荐费,有几个推荐费,每天就返几个2元。 被告人梅某1为进一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于2019年7、8月先后组织会员到四川广安、重庆长寿旅游,在两次旅游过程中梅某1均邀约李某(另案处理)冒充易通公司“刘总”给参加旅游的老年人讲课宣传。在组织会员到广安旅游时,梅某1还邀约张某某(另案处理)及其朋友假扮总公司律师,并向会员介绍该二人系总公司安排的为之前数十名被通康公司诈骗的中老年人维权的律师。事后,为取得被害人信任,梅某1在与陈某商量后决定从上述被害人的充值款中拿出被害人被通康公司诈骗金额的10%发给被害人,并谎称系总公司律师团队追回的部分款项,被害人基于对梅某1的信任,又将该部分现金拿到梅某1处充值。 经统计,共找到80名被害人,被告人梅某1等人从上述被害人处收取充值款共计49万余元,以返广告费、推荐费的形式向被害人返现共计8万余元。 2019年9月21日、22日、25日,黔江区公安局办案民警将被告人梅某1、陈某、梅某2分别抓获归案。
03 裁判结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梅某1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陈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梅某2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04 法官提醒
本案的犯罪手法是通过免费赠送礼品、免费旅游等方式,获取老年人的好感,再以高额返现为诱惑,诱骗老年人预存高额款项。温馨提醒老年人群体,面对高额返现等投资骗局,免费旅游展开营销的,务必保持警惕,加以甄别,不要被不法分子的小恩小惠所诱惑,丢了西瓜捡芝麻,得不偿失。
通讯员:敬也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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