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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场] 黔江区司法局组织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在指定医院开展病情复查,避免“纸上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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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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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黔江区司法局组织全区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在重庆市司法局、市卫健委指定的保外就医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展病情复查,鉴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否消失。根据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矫正对象将提请收监执行,有效避免“纸上服刑”。

病情复查中,为确保病情诊断复查的客观真实性,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和社区矫正服务管理中心2名工作人员到现场,积极帮助行动不便的对象办理相关检查诊断手续,全程陪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了病情复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严格规范,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组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是依据《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为避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情形,因为执行机关不精通医学对病情无法诊断,没有及时提请收监执行,造成严重法律后果,而依法采取的重要措施。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持续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病情核查,不断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病情复查和诊断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信息发布:黔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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