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七十多了,身体不太好,腿脚也不灵便,去黄溪法庭开庭来回路途遥远十分困难,非常感谢法院将法庭搬到了我家门口,解决了我的一大难题。”在黎水镇竹园村,被告朱某说。
近日,黔江法院黄溪法庭干警驱车前往黎水镇竹园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本案原告程某与被告朱某系同村邻居,朱某因翻修房屋雇请程某拆除旧房,作业过程中屋檐断裂,致使程某跌落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程某提起诉讼。黄溪法庭受理后,考虑到一方当事人年近八旬且腿脚不便无法长时间乘车,到法院参加诉讼十分困难。开庭审理前,黄溪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并提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开庭相关事宜。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到黎水镇竹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曾就本次纠纷开展过调解,于是法庭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再次邀请人民调解员与法官就本案开展联合调解,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原、被告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联合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字确认,被告现场向原告兑现赔偿款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中,通过“巡回审判+联合调解”的方式,使案涉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黔江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讯员: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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