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网

  • 15223990200(商务合作)
  • 致力于打造黔江本地最全的生活服务平台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3880|回复: 0

[第一现场]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复制链接]

225

主题

289

帖子

1462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462
发表于 2022-3-2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篇:2022年重庆五一劳动奖和重庆市工人**号候选对象公示
下一篇:更进一步!黔江区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