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由于您未提供天然气供气证编号、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未能核实您是否因为更改联系方式后未到我司进行登记变更,导致并未接到我司工作人员电话提醒服务。据天然气安全用气协议及燃气供气证上用户须知,用户应在每月6-20日到我司指定地点缴纳气费,逾期不缴纳气费将收取滞纳金直至停止供气。我司安监科抄表员为保障用户正常供气,每月15-20日按片区划分会电话提醒未缴纳气费用户。
公司将加强用户的用气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我们热诚欢迎广大用户对我司工作开展监督和批评,如仍存在疑问,欢迎到我司进行咨询,也可拨打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3-79239665。我们会在接到您来访或来电的第一时间及时办理并回复结果。
重庆黔江民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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