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近期,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开展“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整治行动,特此曝光一批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的相关规定,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对其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驾驶车辆时,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发阅短信、微信,看视频、玩游戏等动作危害性更大,极易酿成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位驾驶人要加强自我约束,不得在驾驶车辆中拨打或接听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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