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渝中法院39名执行干警驱车220余公里赶往黔江区,历经2天1夜,会同当地法院开展联合执行,成功强制腾退一800余平方米楼房并完成交付,有力保障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回溯
2016年6月,郑某某、尚某某因拖欠光大银行重庆分行162万余元借款,被诉至渝中法院。渝中法院判决被告郑某某、尚某某偿还借款。因被告郑某某、尚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光大银行重庆分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郑某某、尚某某依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渝中法院于2020年12月对被执行人郑某某名下位于黔江区的一幢房屋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依旧以各种理由拒不搬离,致使涉案房屋近一年未能向买受人交付。
为全面排除涉案房屋交付障碍,渝中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房屋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涉案房屋共6楼面积达882平方米。除被执行人郑某某和其儿子、儿媳、孙子居住外,被执行人在房屋设定抵押权后还将房屋分租给其他人员,同时,郑某某已年近70岁,且儿子、儿媳对抗情绪严重、搬迁难度较大。
执行时刻
为实现房屋顺利交付,渝中法院党组专题研究执行方案并作行动部署,确定了主动联系黔江法院,开展异地执行联动腾退交付的实施方案。 1月19日下午,渝中法院39名干警到达黔江法院作进一步沟通。确定了“控制-劝离-腾退”的行动预案。次日,黔江法院与渝中法院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出动执行干警59人,在当地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人员等协助下,共同赶赴涉案房屋所在地正式开展腾退交付行动。
上午8时30分,渝中法院执行法官按照预案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劝离到1楼,并进行安全控制,同时劝离租客5人。随后,立即对6层房屋内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造册,并将屋内物品搬至指定房屋。
两地法院全力以赴,共克艰难,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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