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您反映“贫困户参加居民医保交了320元后,按政策应只交220元,多余的费用怎么退”一事,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因为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功能尚在完善中,我区所有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资助标识是由市医保中心委托软件供应商在2022年1月4日进行批量标识的,在批量标识时仍有部分资助对象未标识成功,导致缴费时不能实时享受参保资助。 您反映自己全额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而没有享受到参保补助多交的费用怎么退问题,按照《重庆市黔江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医保发〔2021〕65号)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规定》(黔江府办发〔2021〕90号)规定,参保资助采取实时资助和事后资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当年发生需要纳入事后资助的个人缴费部分,将最迟于次年1月底前对您的参保资助资金给您补助落实到位。 如果对您对上述问题仍有疑问,欢迎到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中心二号楼B区3号大厅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管理科或拨打023-79245869电话咨询。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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